離婚訴訟的答辯其是多長時間
訴訟離婚是離婚的重要方式。當事人起訴法院要求離婚時,起訴書副本會交給被告,被告收到起訴書副本后可以答辯。那么,回應離婚的回復期是多久?
1.回應離婚的時限是多久?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因此離婚訴訟的答辯狀期限為十五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
被申請人應當記錄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二、如何回復離婚?
1、注意聯系承包商,及時了解法庭時間。
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三日前將傳票送達雙方當事人。由于開庭時間將直接影響雙方庭外調解的進度和成功率。
因此,提前了解法院的安排就顯得尤為重要。此外,可以在一時間知道對方提交的書狀,并據此準備。
2.補充要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限到期。
根據舉證規則,法院通常在立案時給原告一份舉證通知。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舉證期限一般有兩個,一個是開庭前,一個是立案后七日內。如果是一種情況,可以在開庭前支付。如果是第二種,一定要按時上交證據,否則很有可能對方律師會把重點放在把柄上,被動。
3.不要放棄與對方的調解和談判。
雖然被帶上法庭,但不代表會在法庭上進行。
在一定程序下,起訴法院可以使雙方認識到客觀事實,審查各自的離婚訴求,但會增加庭外和解的可能性。所以訴訟過程中互相聯系調解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