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有怎樣的原則
夫妻離婚時,矛盾的焦點通常集中在財產如何分割上。隨著經濟的發展,夫妻共同財產明顯多元化。除了原有的銀行存款、房產等財產外,還有其他新的夫妻共同財產,如知識產權收益和股票。那么,夫妻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么呢?
在中國,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
1.男女平等的原則。男女平等原則不僅體現在《婚姻法》的各項法律規范中,也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南。這一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即夫妻雙方有平等的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和平等的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孩子和婦女利益的原則。這里的“照顧”不僅可以給女方更多的財產份額,還可以分配一些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如住房,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傳統因素造成的障礙、女性的家務負擔和生理特點來看,女性離婚后找工作和謀生能力都弱于男性,更需要社會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法定財產不能分割為夫妻共同財產。
3.利生利生的原則。離婚分割共同財產不應損害財產的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共同財產中劃分生產資料時,應當分配給需要生產資料并能更好地發揮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時,應盡量滿足個人的職業或專業需要,以充分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割的對象按照實際需要和受益利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享方按照公平原則按照離婚時的實際價值補償另一方。
4.權利不應被濫用的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不得分割為夫妻共同財產,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為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5.夫妻一方擁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損壞或者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賠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性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